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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同位素诊疗药物生产、研发和销售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发表时间: 2025-05-09 11: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内蒙古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同位素诊疗药物生产、研发和销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内容概要

项目名称:内蒙古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同位素诊疗药物生产、研发和销售中心项目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小平南路以西、世纪大街以南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设置1个回旋加速器机房和6个生产车间(涉及225Ac211At212Pb227Th161Tb166Ho90Y67Cu177Lu64Cu89Zr68Ga18F99mTc188Re 等核素)、质检区域等,开展医用同位素药物的生产、使用和销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安迪科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260830039

电子邮箱:chenyang@amschina.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上海国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8601728860

电子邮箱:gaozhen@snerdi.com.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实名方式,按照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260830039

电子邮箱:chenyang@ams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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